“最低价”内卷,产业升级何以为继?
每逢大促,某知名自营电商平台与商家的摩擦似乎已成固定戏码。从平台采销未经商家同意直接跟价并打八折,到清北道远公开声明指责某知名自营电商平台干预其定价,冲突一再进入公共视野,背后并非简单的利益纠葛,而是平台规则与制造业健康发展之间的深层矛盾。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平台普遍存在的“最低价协议”和“毛利保护”条款,正在将经营风险过度转嫁给商家,甚至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的自主经营。这种内卷式低价竞争,不仅损害商家利益,更可能拖累中国制造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升级的步伐。
所谓“最低价协议”,即要求商家在平台的售价不得高于其他任何渠道,否则将面临高额违约金乃至清退处罚。而“毛利保护”条款则规定,平台在低价竞争中的利润损失,须由商家补齐。有合同显示,年销售额2000万以下的品牌,通常需保证平台至少10%的毛利,同时投放10%的广告。这种制度设计的结果是:平台将竞争压力全部转嫁给商家,自身经营利润率得以提升,而商家的利润空间被一再压缩。
这种模式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商家被迫参与“全网最低价”的内卷竞赛。对于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期的中国数码家电等制造业而言,这并非良性的市场竞争。当前,中国家电、数码产品已具备相当的国际竞争力,正处于从“中国制造”升级到“中国智造”的重要阶段。这一过程需要企业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以支撑产品开发、技术迭代和科研投入。同时,健康的销售体系应当是多元渠道并行的,每款新产品也有其自身的价格周期——上市初期以较高利润回收研发成本,随着时间推移再逐步降价让利消费者。一味的低价竞争,无法覆盖产品开发的成本,更难以支撑持续的创新投入。
清北道远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这家拥有大量北大、清华毕业教研人员的企业,产品定价在数千元区间,依靠研发驱动,需要利润来支撑教育内容和软件的持续迭代。当平台要求其在其他平台拒绝消费者使用通用消费券,或将所有产品降至其他平台券后价格时,企业陷入了两难:配合则利润严重受损,拒绝则面临下架清退。最终,该品牌一度从平台消失,可能是平台规则与制造业良性发展之间矛盾的缩影。
对此,监管层面已经有所行动。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反垄断执法专题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电商平台强制商家承诺“全网最低价”的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协议。2026年4月生效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从制度上禁止平台利用算法干预商家自主定价。同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增加了“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部署从“综合整治”走向“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然而,法律条文与执行层面之间仍存在距离。监管需要保持敏锐,重点监督“最低价协议”和“毛利保护”条款等实际损害制造业厂家利益的行为。同时,也应关注平台是否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优势,变相剥夺商家的自主定价权。
平台经济不应是零和博弈。平台在构建商业生态时,应扮演赋能者而非收割者的角色。当前,中国制造业正处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需要健康的利润积累和多元的销售渠道来支撑创新。如果“最低价”内卷成为常态,企业将失去投入研发的动力,产业升级也就失去了根基。监管机构有必要以更明确的规则和更严格的执法,为制造业厂家守住合理的利润空间,让创新不被低价逻辑所吞噬。这不仅是保护商家的利益,更是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长期竞争力筑牢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