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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纵容带“病”上岗的幼师

 2025/5/21 16:46:28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张紫妍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张紫妍(西南科技大学)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一所幼儿园老师被爆多次殴打一名女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教师在不同时段对女童实施暴力,例如殴打、推搡、脚踢等。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后,对四名涉事老师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盘锦市教育局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局近期将向各县区下发“盘锦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5月19日 澎湃新闻)

我国《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要求从业者“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但涉事教师能够通过资格认证,暴露出心理评估环节的缺失。教师资格认证往往止步于笔试、面试的技术考核,大多机构仅通过面谈主观判断应聘者心理健康状况。心理筛查沦为形式,使幼师的准入规则形同虚设,导致对幼师的管理永远比伤害的发生慢一步。

此事件中,涉事教师多次施暴却未被制止,折射出师德教育在职业培训中未被足够重视。部分师范院校的师德课程浮于表面,多采用理论灌输模式,缺乏对具体情境的实操训练。

除此之外,对涉事幼师的惩罚与公众期待存在落差,凸显出法律惩戒与公众道德惩治的不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罚限于解聘和撤销资格。据澎湃新闻报道,女童父亲孟先生称,其中一名涉事老师在行政拘留期满后又出现在幼儿园,疑似回到园内继续工作。我国尚未建立教育行业终身禁入制度,也未设立对涉事教师进行行为矫正的机构,导致问题教师可能屡教不改。

四名涉事教师虽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但我们的反思并未到此为止。若制度始终滞后于伤害,若惩戒始终无力震慑,我们何以安抚那些幼小心灵?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模糊边界、职业禁入制度的不完善设计,使得施暴成本远低于伤害后果,制度层面的宽容实则是对此类恶劣行为的变相纵容。

唯有将心理筛查纳入考核标准,将“无暴力记录”作为入职的重要参考,让道德约束转化为职业生涯中的具体准则,才能让每个孩子真正享有安全健康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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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张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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