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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亿元“无猪交易”,国企为何没识破虚假生意?

 2026/10/23 13:54:11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黎婷婷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10月21日,财新网刊发《88亿元没有猪的生猪交易 广西民企涉“开票经济”致国企重大损失》,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19日通报的一起虚构生猪贸易案件。

2023年至2025年,广西南宁轩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假资质获取地方国企购销业务,利用国企合同和虚假材料骗取开票额度,累计对外开具发票近88亿元,而绝大部分交易并无真实生猪流转。多家参与交易的国企因此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近88亿元的发票,背后却没有与之对应的真实生猪交易。如此荒诞的生意,何以在多家国企参与下持续运转?比起惊叹造假金额之大,更值得追问的是:本应受到严格审核的商业交易,为何没有守住最基本的真实性底线?

根据税务部门披露的调查结果,轩鹏公司先将生猪名义上卖给地方国企,国企再转售给由轩鹏公司实际控制的一品担公司,最后一品担又将生猪卖回轩鹏公司。商品在账面上完成了一轮又一轮流转,现实中却没有发生相应的真实交易。

这场骗局的关键,并非仅仅伪造了几张发票,而是利用合同、资金往来和国企信用,共同搭建出一套看似可信的交易体系。当原本用于证明商业活动的凭证,反过来成为制造虚假繁荣的工具,企业风险管理中的漏洞便暴露无遗。

首先,初期合作的顺利履约,不等于长期交易的安全可靠。通报指出,轩鹏公司在合作初期刻意营造业务真实、资金及时回笼、稳定获利的假象,逐步获取地方国企信任。待合作关系稳定后,再以提前锁定货源为由,诱使相关国企贷款并预付采购款。

这一过程揭示了商业欺诈中容易被忽视的风险:信任一旦建立,审查反而可能松懈。几次正常回款能够证明此前款项已经收回,却不能保证此后的交易仍然真实。尤其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预付款不断增加时,企业更应重新核实交易基础,而不是将过去的履约记录当作未来的信用担保。

其次,合同与发票的形式完整,不能取代对真实货物的核验。生猪不是无法追踪的抽象数字。正常购销活动应当留下货源、运输、检验检疫、交付和结算等记录。倘若一笔交易在纸面上已经完成,却无法通过实物交付及相关记录相互印证,那么再完整的合同也难以证明其真实性。

电子发票提高了开票与税务管理的效率,但技术能够记录交易信息,并不意味着它能自动保证交易的真实性。数字化管理不应止步于检查数据是否齐全,更需要关注数据背后是否存在真实的商业活动。

更值得警惕的是,地方国企的参与使虚假交易获得了额外的信用支撑。国企拥有一定的品牌信用与融资能力,其参与可能让其他交易主体更容易相信业务真实。一旦这种信用被不法企业利用,风险就不再局限于普通的合同纠纷,而可能进一步转化为债务负担和国有资产损失。

当然,国企也是市场经营主体,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交易对手存在欺诈行为,也不能据此认定相关国企人员必然违法失职。但本案并非普通的市场行情变化,而是税务部门已经查明的虚构贸易与循环开票。究竟哪些审核环节出现疏漏,何以允许巨额预付款建立在缺乏真实货物流转的业务之上,仍有必要进一步调查。

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不能只寄希望于事后追回资金,更应把风险识别前移。对于大额购销业务,应建立合同、票据、资金与货物流转之间的交叉核验机制;对于上下游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反复循环的情况,应加强穿透式审查;对于要求提前支付大额采购款的交易,更应核实真实货源、履约能力与资金用途。

同时,国企内部的经营考核也不能只看营业规模和账面增长。一笔交易究竟创造了多少真实价值、承担了多大资金风险,应当比开出了多少发票更加重要。否则,漂亮的经营数字可能掩盖正在积累的风险,直到资金无法收回,虚假的繁荣才终于露出真面目。

近88亿元的开票金额,看似惊人,却也提醒我们:经济活动不能只在合同与报表里繁荣。真正值得信赖的经营成绩,必须经得起真实货物、真实交易和真实价值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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