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如厕要放行条,教师的“无奈”也该被看见
近日,“广东实验中学附属江门学校晚自习上厕所要放行条”一事引发关注。对此,当地教育局回应称,该措施仅针对少数违纪学生,并非面向全体学生。然而,这样的回应依然难以让公众满意。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无论是否只针对个别学生,“上厕所用放行条”都不是合格的教育管理方式。教育的本意,是引导学生建立规则意识、正视自身问题。而将如厕这种基本生理需求“审批化”的管理办法,既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也极易激发逆反情绪,背离了教育的初衷。从这个角度说,公众对这一做法的批评绝非小题大做,这样的管理思路理应被纠正。
但如果就此把全部问题都归咎在班主任身上,也未免有失公允。
如今的教育语境里,班主任早已不再是什么“香饽饽”,“没人愿意当班主任”已经成为中小学里公开的秘密。学生迟到早退、成绩下滑、课间打闹,桩桩件件都要班主任担责。可真到了要解决问题的时候,老师手里却没有多少合规有效的“趁手武器”。口头批评屡教不改,家校沟通未必得力,管得稍严一点,碰到不理解的家长,随手一个投诉就能把老师弄得焦头烂额。
老师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有时候“多做”反而成了“多错”的诱因。在这种情况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而成了许多老师无奈自保的法则。也正因此,还愿意主动接下班主任担子、愿意较真去管理问题学生的老师才更难得。
此次事件中,班主任面对几个借上厕所逃晚修、扰乱班级秩序的学生,他本可以选择对“问题学生”放任自流,但他依然选择了最笨拙、最不科学,甚至违背教育规律的方式。这份“不放弃”的责任心,不该被一句“奇葩规定”全盘否定。
近年来,我们谈教育尊重、谈禁止体罚,不断给教师画红线、立规矩,却始终难以给一线教师划清清晰的惩戒边界。即便2021年《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就已正式实施,但落地至今,一线教师的实操困境依然没有解决。
据经参报道,西南某小学的一名学生经常上课讲话、当堂辱骂老师,班主任多次谈话、请家长配合都无济于事,家长反而一味护短,认为老师在故意为难孩子。
类似困境并非孤例,学生扰乱课堂,老师管轻了没有效果,管重了可能被投诉“伤害自尊”;请家长配合,遇到护短的家长,反而变成老师“针对孩子”;学校层面若只求“不出事”,班主任便成了夹在中间的第一责任人。于是,一些老师不得不在“不管”与“乱管”之间走钢丝。此次“上厕所放行条”之所以出现,恰恰是这种夹缝状态的产物。
因此,我们真的要看见教师的“无奈”,这不是为“放行条”辩护,也不是要求公众对不当管理照单全收。恰恰相反,只有把问题从“某个班主任的奇葩规定”中拔出来,放到教师惩戒权落地难、家校责任边界模糊、学校支持体系不足的背景下审视,才能真正避免下一个“放行条式”的管理出现。
批评“如厕放行条”很容易,但更重要的是思考我们是否给了教师一套比“放行条”更体面、更科学、更有效的管理方式?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被看见的不应只是教师管理方法的“奇葩”,更应是完善制度的紧迫。唯有如此,公众对不当管理的批评才不会停留在个体上,教师的“不放弃”也才不必以违背教育规律的方式呈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