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评论专栏 >《高教观察》>正文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不同的赛道

 2025/5/28 15:10:26 《高教观察》 作者:中国科学报 包万平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包万平 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教授

不久前,在参加一场科技年度论坛时,福建福耀科技大学校长王树国在主题演讲中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梁文峰继续读博士,还有今天的DeepSeek吗?如果王兴兴继续读博士,还有今天的宇树科技吗?如果汪滔继续读博士,还有今天的大疆吗?此问题一出,引发了很多人关于“读博是否有价值”的思考。

在笔者看来,王校长问题的核心并非这些人适不适合、该不该读博士的问题,而是拔尖创新人才应有不同赛道。

从人才培养角度看,拔尖创新人才可以分为理论型和实践型两种。梁文峰、王兴兴、汪滔等公司创始人和领导者无疑属于实践型人才,更适合在实践领域进行创造性工作。而目前在校的很多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学者们则属于理论型人才,更适合理论创新和创造,他们的贡献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等同样重要。

那么,梁文峰等适不适合、该不该读博?

在笔者看来,那些对学术抱有浓厚兴趣、好奇心和探索精神,且抗压、自律的人是适合读博的,因为博士阶段的学习是对学术产生兴趣,然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强调独立性和创新性。换言之,博士阶段要培养创新、批判性思维,接受高强度的学术训练,并对学术界或行业有实质性贡献,对博士要问的是“什么是你的贡献”。无法达到以上要求的人是不适合读博,也不该读博的。

在演讲中,王校长提出“真正的实践环境当中,学历不等于能力,真正的能力是在实战状态下磨炼出来的”,这点出了博士生培养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短板问题。对此,我国相关部门也很早就意识到,并在近些年开始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大力拓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类,即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型博士。一般情况下,学术型博士主要面向在校学生,以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为目标,侧重理论创新与科研能力,解决的是人类知识边界的前沿问题;专业型博士则主要面向有在职工作经验的人群,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过程侧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课程设置与职业需求紧密结合。

回到王校长的问题“如果梁文峰继续读博士,还有今天的DeepSeek吗”,答案是大概率不会有DeepSeek,这是当前我国博士教育的特点所决定的,如果梁文峰等在大学里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么主要是攻读学术型博士,这个赛道决定了他最后的出路和DeepSeek的产生是有差别的。相反,目前梁文峰等通过在实践领域的多年探索,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基础储备,此时他们进入大学继续攻读专业型博士,则能很好地解决产品的更新换代、技术突破问题。这不管是对企业发展还是对技术产品都是有好处的。

进一步追问,如果梁文峰继续读博士,如何让他们在博士生培养环境中仍能产生DeepSeek?在笔者看来,要实现这一点,目前的高校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变革。

一是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选拔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前提,以往我国博士生的选拔都采用考试的形式,虽然近些年“申请-审核”制的比例在提升,但是传统的选拔路径依然占主导地位,这样选拔出的博士生大多智力出众,但在实践创新方面有一定欠缺。面向未来,高校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应兼顾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注重考查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同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试方式考查学生,发现更多有创新潜质的“偏才”“怪才”“奇才”。

二是完善动态评价机制。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具有显著的复杂性特点,需要进行长周期的跟踪与动态评测。大学可以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加大博士生培养不同阶段的考查力度,特别是考查学生的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以及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的潜力。针对在评价中学生出现的问题,大学需要探索“一人一策”精准化培养方案,重视对科学素养、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是强化实践场景训练。大学可依托科研基地、产业平台等,将优质科研资源融入对博士生的培养中。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等,让博士生参与到帮助企业破解科技难题、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等工作中。在此过程中,实践场地获得知识成果、精神价值、人力资源和社会效益,大学可以获得部分科研资金、检验和应用科研成果的渠道,同时也培养了拔尖创新人才,可谓一举多得。

四是推动跨学科融合。目前博士生培养的方向划分过于细致和狭窄,若要在博士生培养中孵化出DeepSeek、宇树科技等,需要多学科集成。未来博士生的培养要打破学科壁垒、院系界限,实施多学科联合、合作培养复合与交叉型创新人才,通过学科交叉,实现学科门类间的知识融合,达到拓宽学生专业视野、强化专业综合素质、提升创新能力的目的。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