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出轨丈夫道歉,岂能沦为泄愤的“合法外衣”
近日,河南牛女士的“公开道歉”视频在短视频平台持续引发热议。因丈夫长期与已婚女同事保持婚外情,牛女士此前在社交平台曝光二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信息,被法院判决侵犯名誉权,需连续15天公开致歉。但她的道歉视频却暗藏“反击”,表面表态“我认错,服从判决”,实则逐一展示丈夫为第三者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记录、法院判决书,还反讽二人“是真爱”,原本仅小范围知晓的婚外情,经“道歉”发酵后彻底全网扩散,不少网友直呼这是对出轨丈夫的“公开处刑”。
不得不说,牛女士作为婚外情的受害者,其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丈夫违背婚姻忠诚义务,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既触碰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也违反了法律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从法律层面看,他理应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少分财产,若存在同居等情形,还需向牛女士支付损害赔偿;从道德与纪律层面,他也该承受舆论谴责与单位处分,目前其所在单位已通报对其停职调查,此前还给予了党纪处分,这些都是他为自己的过错付出的应有代价。
但值得警惕的是,过错方应受惩戒,不代表其合法权利可以被任意剥夺;受害者值得同情,不意味着维权行为可以突破法律边界。法院判决牛女士公开道歉,核心诉求是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公民隐私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即便当事人存在出轨这种不道德行为,其隐私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做了丑事”就允许他人无底线曝光、传播。
牛女士此前发布上百条视频曝光相关隐私,已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如今借着履行判决的名义,再次将这些侵权内容大范围传播,本质上是换了一种形式的侵权。这种行为看似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实则违背了法治精神——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过错,更在于划定权利的边界,任何维权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以暴制暴”式的泄愤永远不能成为合法的借口。
更关键的是,这种“道歉式曝光”让牛女士自身面临新的法律风险,传播范围越广、影响越大,后续可能承担的侵权责任也就越重。
网友们对牛女士的支持,源于对出轨行为的天然痛恨,背后是朴素的正义观。但在法治社会,道德情感不能替代法律判断,不能因为同情受害者,就默许甚至喝彩侵权行为。牛女士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离婚诉讼中依法主张权利,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她的正当权利。而选择借道歉之名行曝光之实,不仅偏离了合法维权的轨道,也让自身陷入“维权者变侵权者”的尴尬境地。
维权有边界,正义需依法。这起事件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哪怕遭遇再大的不公,也不能放弃对法律的敬畏。法院的判决既是对过错方的约束,也是对受害者的指引,要求公开道歉是为了纠正侵权行为,而非给“二次侵权”提供合法幌子。对于牛女士而言,按照法院要求规范道歉内容,停止额外曝光隐私,才是履行判决、保护自身权益的正确选择;对于围观者来说,要分清道德谴责与法律侵权的界限,不能让朴素的正义感沦为侵权行为的“保护伞”。唯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让正义真正落地,这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底色。
来源:红网 谢玮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