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体育特长生考试猝死,规定岂能沦为摆设?
许卫兵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教育体育局官微7月8日通报,近日,临猗县一15岁男孩参加高中体育特长生考试后呼吸心跳骤停,临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调查,学校在组织考试期间未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的情况属实。(7月8日 界面新闻)
临猗县教育体育局印发的关于《临猗县202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在考试中应加强医疗保护措施,安排医护人员全程参与,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涉事学校却没有在考试现场安排医护人员,通知要求未能得到执行。
考试现场未配备医护人员,使得男孩心脏骤停时未能得到及时专业的救治,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令人深感悲痛与惋惜。从医学角度而言,若现场有医护人员及时实施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或许能为挽救生命争取更多机会。
从现实角度看,安排医护人员在考试现场,所需的人力与物资成本并非难以承担。但涉事学校的疏忽,客观上让这起悲剧的发生有了可乘之机。生活中,人们为挽救生命往往愿意付出极大努力,因为生命的价值难以用物质衡量。而此次事件中,若保障措施完善或许就能避免遗憾的发生。
男孩猝死事件的发生,暴露出部分环节医疗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医疗保护规定沦为摆设。涉事学校未根据要求配备医护人员,如此漠视规定实属不该,可能其心存侥幸,认为即便不安排医护人员,也不会发生考生猝死事件,而且,不安排医护人员,监管部门也不知情,无法发现。
监管不力也是医疗措施保障不力的原因之一。据报道,孩子家属声称,之前男孩曾报名该县其他学校体育特长生考试,在该校考场外,也未见救护车等急救保障。可见,当地考试现场医疗保障措施不落实较为普遍。
医疗保障规定沦为摆设,根本原因在于规定的执行者、监管者的不作为、慢作为。因此,根治规定执行不力,关键要治“人”。一方面,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规定执行、监督不力人员,及时追责问责,让其承担过错责任,付出应有代价,防止类似事件重演。另一方面,要加强规定公示,增加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众监督的介入增加了监督力量,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发现医疗保障隐患,降低发生安全事件的概率。
每一条生命都值得珍惜,发生安全事件后,无论如何追责都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而且,对待安全事件,事前防范往往比事后善后要省时省力省钱。相关单位要以“男孩猝死事件”为鉴,加强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及时对照安全规定查找、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一旦酿成安全事件,付出惨重代价,得不偿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