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精神双保障温暖困境儿童
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用爱心和行动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天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科学分类,强化精准识别,有效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社会的未来、家庭的寄托。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和社会的进步。部分儿童或失去亲人,或罹患疾病,或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他们的健康成长尤为值得关注。贯彻落实《意见》,需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形成学校履职、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物质保障与精神滋养的双轨并进中,将国家政策的温馨与温情,温度与温暖,转化为可见可感的人文关怀、人本关照、人性关切。
学校教育是赋能困境儿童健康发展与幸福成长的关键环节。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可以设计弹性学制,开发“双师课堂”,开设生活技能、社会适应课程,加强心理干预与重建,塑造适应性教育生态。通过政策创新、资源倾斜和分类施策,办好特殊教育,推进融合教育,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建构全纳性、发展型、多维度的教育支持框架,为困境儿童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机会。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场所,困境儿童家庭环境改变需要“经济赋能+情感重建+能力提升”三位一体,整体推进。一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和共同富裕,改善家庭经济条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二是着眼家庭文明和家庭文化建设,营造和睦团结、友好互助的家庭氛围,构建良好互动的亲子关系。三是加强学习行为示范,打破不当养育恶性循环,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亲情陪伴,让家长担负起儿童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的责任。
政府对困境儿童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应强化政策支撑,提升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医疗与教育支持体系,开辟困境儿童“绿色通道”,实行“政府无条件兜底”;从单一救助转向“物质+服务”综合给力,形成“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协同治理模式;建立长效与常态化关爱机制,坚持物质帮扶与精神关怀并重,日常帮助与节日关怀并举,心理疏导与价值观引导同步。
社会力量在困境儿童关爱与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公益机构、社区组织、爱心企业等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织就困境儿童多元化的关爱网络。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人士等可以为困境儿童开展帮扶慰问、扶残助残、托管服务、社会认领、家庭修复等,让困境儿童在家庭之外充分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
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必须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各尽其责、持续发力,用爱心和行动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天空,让每个困境儿童都能在关爱帮扶中领悟到社会温情,在精神滋养中体验人间温度,在幸福成长中感受家国温暖。
(作者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农村教育实验专委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