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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的“后悔”,掩盖不了把12岁女孩推向机器的失职

 2026/10/21 14:08:49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毛琳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日,河北邯郸12岁女孩小雅(化名)在黑作坊打工致六级伤残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小雅小学毕业后未升初中,因想打工赚钱去看演唱会,继母便同意并将其介绍进了一家无证黑作坊。入职第13天,小雅右臂被卷入机器,造成多达20项损伤。事发后,继母表示“十分后悔,宁愿伤在自己胳膊上”。

12岁,本该坐在初中教室里读书的年纪,小雅却因为一个“想看演唱会”的愿望,走进了充满危险的黑作坊,最终右臂被搅碎,落下六级伤残。这起悲剧的起因,听起来甚至带着一丝未成年人的无知与荒唐,但当这个荒唐的念头被付诸实践时,监护人世界的失职与违法,才是最令人痛心的地方。

面对镜头,继母含泪说“宁愿伤在自己胳膊上”。相信这是她作为长辈的真情流露,但再沉重的后悔,也无法挽回孩子失去的右臂,更掩盖不了她在这起事件中严重的监护失职。

首先,面对孩子“为了追星去打工”的天真想法,监护人为什么同意了?

正如网友所质问的:12岁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她根本不知道赚钱的艰辛,更不知道黑作坊的危险,她只知道看演唱会需要钱,所以天真地想去打工。作为监护人,继母本应承担起教育和引导的责任,明确拒绝这种本末倒置的想法,并保障她接受义务教育。然而,这位继母不仅没有制止,反而顺从了孩子的意愿,甚至“主动介绍”她进厂。把未成年孩子送进毫无安全保障的黑作坊去实现所谓的“打工追星梦”,这不是“尊重孩子”,这是严重的监护缺位和对法律义务的漠视。

其次,细节中暴露的安全疏忽,让人无法将其视为偶然。

报道中提到,事发前小雅上班第3天,手指就曾被机器砸伤。如果此时继母能意识到危险,将孩子带离,悲剧完全可能避免。然而,孩子带着伤,继续在黑作坊里连续上了13天班,直到惨剧发生。监护人对孩子生命安全的漠视,成了这起悲剧的加速器。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30%的责任,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在道德审视下,这失职的代价太过惨痛。

当然,将板子全部打在失职的监护人身上,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放过那些真正的违法者。

我们必须追问:黑作坊老板明知孩子才12岁,为什么还敢招收童工?出事后仅赔付1万元就转移厂址,为何如此嚣张?当地人社局对违法使用童工的罚款仅区区1万元,这种“罚酒三杯”的惩处,如何能遏制黑心作坊的贪婪?

继母的眼泪很沉重,但遗憾抵消不了过错。小雅付出了终身残疾的代价,去换取那每天几十块钱的工资。这场悲剧不该只留下一声叹息。严惩违法的黑作坊老板是底线,而依法追究失职监护人的责任、填补未成年人保护和控辍保学的监管漏洞,才是告慰小雅、防止悲剧重演的关键。别让监护人的“后悔”,轻易翻过这血淋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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