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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脸兼职”明码标价,“管脸”岂能缺位

 2026/10/14 8:36:05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郭慧敏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日,“有人‘卖脸’3天收入近2500元”的话题在社交平台上走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近段时间,一批人脸授权平台相继上线:用户上传面部正面、侧面及全身照,勾选允许使用的题材范围,签完授权协议,个人肖像便如同商品一般“上架”,供AI短剧、数字广告的制作方挑选购买。普通人单条短视频授权约100元,平台从中抽成约三成。

过去私下零散的“卖脸”,如今被搬进了有流程、有标价、有抽成的线上平台,看上去着实正规了不少,可背后呢?

应当承认的是,这种平台化探索有其积极的一面。比起先前群聊里私下招揽的粗放做法,如今至少多了实名认证、题材勾选、协议签署这几道环节,授权人可以主动勾选“能演什么”,列表从生活、古装、战争戏到“反派角色”“情感亲密戏”。比起一笔糊涂账式的口头授权,明码标价、流程公开,客观上是一种进步,也为人脸这一敏感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摸索出一条相对规范的路径。

不过,“看起来规范”并不等于“真正安全”。仔细拆解这份流程,隐患依然清晰可见。其一,勾选清单细致罗列了“可以做什么”,却很少写明“绝对不能做什么”;协议对使用场景、使用期限、能否转授权等关键事项,表述仍较为模糊。今天签下的是单次生活短剧授权,明天会不会被挪作他用?其二,随着技术进步,真人脸作为AI“训练底板”并非刚需,当前市场需求更多集中在明星和短剧网红身上,普通人“上架”后未必真能接到订单,可面部数据、身份信息已经沉淀在平台服务器里,安全是否可以得到保证?其三,从素材上传、模型生成、成片制作到分发传播,链条上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盗用、复用和超范围使用。归根结底,其根本矛盾就在于前台的交易流程已经跑通,后台的风险管控却还没有形成闭环。

更值得警惕的是,人脸不是普通的视觉素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人脸属于最高等级的保护对象,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极易侵害人格尊严。这种信息伴随人一生,不可更改、难以挂失。当它被放进一个交易规则尚不完善的市场,再配上“3天上千”的高收益宣传,最容易被吸引的,往往是对合同条款辨识能力有限、对风险预估不足的年轻人和灵活就业者。几十上百元的即时收益背后,可能是数年甚至数十年都难以消除的肖像权隐患。

当然,“卖脸”本身并非洪水猛兽。数字经济时代,肖像授权是正当生意,明星数字人、虚拟演员早已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范式。但一项新生意要走向普通人,就必须配套相应的风险防线,这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平台有责任把协议里的关键条款,用普通人看得懂的方式写清楚,明确负面清单、授权期限和一键撤回机制,不能让格式条款藏住真问题;监管部门也宜尽早将这类平台纳入备案管理,对协议文本、数据安全和调用留痕划出红线,让每一次人脸使用都可追溯、可核查;公众在授权之前,也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清楚自己究竟在让渡什么权利,而不是被高收益话术牵着走。

数字经济的洪流里,技术迭代日新月异。人脸可以被授权、被使用,却不应被低价批发、被无限复用。当“卖脸”从私下交易走向平台明码标价,我们期待的不仅是一笔笔成交,更是一套让每个人都安心的规则。毕竟,能让技术走得更远的,从来不是更低的门槛,而是更稳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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