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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不是免死金牌,家暴致死没有轻纵空间

 2026/9/21 9:29:59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许静文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一则故意伤害案引发广泛关注,岳某坤长期对妻子刘某侠实施家暴,曾因此被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022年3月,他因无端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连续两晚对妻子实施殴打,造成刘某侠19根肋骨骨折、颅脑损伤,最终导致死亡。

案发后直至一审、二审庭审期间,岳某坤均拒不认罪悔罪,案件审理期间,二人的子女出具了谅解书。但法院最终认为,仅凭兼具被害人与被告人近亲属双重身份的子女谅解,不足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场引发热议的判决,抛出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司法疑问:被告人获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为何仍被判处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酌定考虑”不等于“必须从轻”。法院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全案情节来判断这份谅解书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在本案中,法院的判断依据是清晰的。岳某坤长期家暴,此前已被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这是暴力行为持续性和严重性的直接证据。他连续两晚实施殴打,在刘某侠重伤倒地后拖延十余小时才联系救助,反映其对被害人生命的漠视程度,归案后,他始终拒不认罪悔罪,主观恶性未见实质性降低。在诸多恶劣情节相互叠加之下,大幅消解了这份子女谅解书的从宽量刑效力被大幅消解。

更值得我们审慎审视的是这份谅解书的出具主体。出具谅解书的一子一女,既是被害人刘某侠的子女,也是被告人岳某坤的子女。这种双重身份意味着,他们在情感、伦理和家庭的多重压力下作出的意思表示,司法审查时必须格外审慎。他们谅解的,是杀死了自己母亲的父亲。这份谅解里,有多少是真正的宽恕,有多少是“不想再失去一个亲人”的无奈,有多少是家庭压力之下的身不由己,外人无从判断。法院对此持审慎态度,本质上是对谅解书真实性和自愿性的负责。

法院的这一判断,也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在家暴致死案件中,谅解书不是“免死金牌”。家庭纠纷背景只是量刑的考量背景,并非法定的当然从轻理由。当暴力呈现出长期性、严重性和漠视生命的特点时,司法评价的尺度反而会趋严。长期家暴、手段残忍、致人死亡后又拒不认罪悔罪,这些情节共同指向的是行为人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和较深的主观恶性。在这样的案件里,仅凭一份来自“双重身份”近亲属的谅解书,不足以动摇量刑的根基。

人民法院案例库用一份生效判决划出了一条边界,对家暴致死案件的量刑,需要综合考量案件起因、犯罪手段、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全部情节。近亲属的谅解是其中一个因素,但绝非决定性因素。尤其是当出具谅解书的人同时背负着被害人与被告人双重亲属身份时,司法更需要穿透纸面上的“谅解”二字,去审视其背后的真实意愿和案件的整体正义。

一纸谅解书未能改变最终判决。这也警示,在家暴致死极端案件中,司法的判断不会止步于一份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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