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巾标注“老人臭”引争议,错的岂止是这三个字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其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的永旺(乐峰广场店)逛超市时,看到毛巾售卖区的广告写着“快速消除毛巾上的异味(包括人体散发的汗臭、脚臭、老人臭)”。该帖引发讨论,不少网友认为“很刻薄”“谁都有老的时候,太刻薄了”。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8月5日下午,记者致电永旺(乐峰广场店),询问为何要写这样的广告语,以及是否会调整处理此事。工作人员说:“我马上把这件事转告负责该品类的主管跟进。”永旺超市的供应商王经理随后致电记者称:“我们出发点是宣传消臭的功能。没想到会出现歧视老人家的争议。现在已经全部下架了。”
“老人臭”三个字,不光是措辞问题。坦白讲,商家说自己是“无意的”,我信。写这条广告的人,大概率就是为了把“除臭”这个功能说得具体一点,罗列了几个常见异味场景,顺手写了个“老人臭”进去。
从营销角度讲,这叫场景化表达,不算稀奇。但问题就出在,你列汗臭、列脚臭,都算客观描述,可“老人臭”这三个字,性质不一样。它不是一个中性词,它带着标签,带着刻板印象,甚至带着一点点嫌弃。
商家可能不知道,“老人臭”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被反复讨论过的社会话题,甚至引发了老年群体的强烈反感和媒体的大规模纠偏。
它不是生理学上的严谨术语,更多是一种社会性的偏见标签。你把它写在广告牌上,大大方方地摆在公共空间里,等于把一个原本该谨慎对待的敏感话题,当成了一个普通卖点来吆喝。这不是恶意,但确实是不够敏感、不够用心。
更重要的是,衰老这件事,谁都躲不掉。身体变化带来的细微体味差异,纯粹是自然规律。一个正常的生理现象,被拎出来单独标注、单独强调,放在一堆“臭味清单”里,这就让老人群体觉得被冒犯了,难道人老了,连体味都要被当成商品卖点来攻击吗?
说到底,大家反感的不是那条毛巾能除什么味,反感的是那种拿老年特征当噱头的态度。
商业宣传可以生动,可以直白,但不能丢了对人的基本尊重。一句文案没写好,表面上是措辞不当,背后暴露的是策划者对特定人群的不在意,甚至是缺乏基本的社会常识。
现在产品下架了,商家也回应了,这算是认错纠错的态度。但这件事真正值得所有做品牌、写文案的人琢磨的,不是“下次怎么避免写老人臭”,而是“我怎么在说清功能的同时,不伤害任何一个人”。
走心的广告,讲的不只是功能,更是理解。这点道理,值得所有做市场的人想清楚。
来源:红网 郭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