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霸凌者与施暴者“同罚”,不公正!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就读于长春技师学院的15岁女孩彤彤(化名),因同学间言语上的误会,无故卷入一场莫须有的矛盾,在教学楼厕所内遭多人围堵殴打。有人一边抽烟一边对她拳打脚踢,接连数十次扇耳光,还有人假意拉架却暗中动手。更令人愤慨的是,事发后学校将受害者与主要施暴者一同开除。虽然校方后来撤销了开除决定、恢复了彤彤的学籍,但事发近九个月,赔偿问题始终未果,而那个被殴打、被拍视频、被羞辱的少女,已被确诊为焦虑症、抑郁症以及分离性障碍,前后住院治疗56天,至今仍走不出心理阴影。
彤彤的经历令人痛心,但更值得我们警惕的是——一个本该给予她庇护的教育机构,为什么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保护,而是两方都清退?
不可否认,学校处理学生冲突确实面临诸多困难。很多时候,事情并非一目了然,调查取证需要时间,各方说法往往各有不同。校方相关负责人称,最初警方调查认定双方“互殴”,依据这一结论学校才作出开除双方的决定。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这个解释似乎还能自圆其说。
然而,值得商榷的是,“互殴”这个法律概念能否直接等同于学校对学生的最终处分标准?当监控视频清晰显示彤彤自始至终没有还手,当一段长达2分22秒的视频清晰地记录了施暴者数十次掌掴的场景,“互殴”的定性本身就站不住脚。
更值得警惕的是,即便“互殴”成立,对于被掌掴数十下、被逼在墙角围殴的受害者与主动施暴的一方,采取完全相同的“双双开除”处分,其公平性何在?
教育的本质不是“解决问题的成本最小化”,而是公正地保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权利。
校方事后坦承“处置不当”,撤销了开除决定,恢复了彤彤的学籍。但伤害已经造成。受害者在事发一个月后偶然在网上刷到自己的霸凌视频,内心的创伤被二次揭开。校方最初的那一纸开除通知,本就是一种二次伤害——它告诉一个被暴力对待的女孩:你和他一样,也不适合待在这里。
究其根源,问题出在学校管理者的思维方式上。“各打五十大板”“各自开除”,与其说是出于校规的严格执行,不如说是一种简单的“清退逻辑”——把麻烦的双方都清走,事情就算解决了。这种极简主义的管理方式,是对受害者的羞辱,也是对施暴者的纵容。
事实上,这样的思维方式并非孤例。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屡见报端,从肢体冲突到言语羞辱,从孤立排挤到网络霸凌,伤害不断升级,而许多学校的应对方式依然停留在“和稀泥”的阶段。
在有些学校管理者眼中,事件与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反而不重要,“平息事态”“控制影响”才是第一要务。当这种逻辑占据了主导,公正只能退居其次,受害者便成了最容易牺牲的群体。
正如彤彤的遭遇所揭示的:如果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对待,如果制度缺乏对弱者的合理保护,那么所谓的“平等处理”只会制造更大的不平等。彤彤后来被确诊为焦虑症、抑郁症,住院56天——这组数字背后,是教育失职在一条生命上留下的漫长伤痕。
说到底,学校不只承担知识传授的功能,更承担着塑造学生世界观、价值观的责任。如果一所学校在面对霸凌时选择“各打五十大板”,如果一名受害者在得到公正之前先被抛弃,那么这所学校向所有学生传递了怎样的价值观?
教育的责任,从来不是简单地处置问题,而是解决问题并让学生在其中学会对错、理解正义。
值得反思的是,在彤彤被“各打五十大板”之后,施暴的学生至今是否真正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代价?校方重新调查后虽然处理了两名主要打人的学生,但公安部门对施暴学生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因所有涉事学生均未满16周岁而不予执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宥成了霸凌者的“护身符”,而制度上的空洞又留下了多少本可预防的悲剧?
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反霸凌制度是否真正落到实处,是学校的处理机制是否真正以学生为本。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这些规定如果不能内化为每一所学校的管理准则,类似的悲剧只会一再重演。
彤彤的父亲说,“她是受害者,她没有错,学校凭什么开除我女儿。”这是一个父亲最朴素也最有力的呐喊。他说出了每一个受害学生和受害家庭最想说的话:请首先保护那个受伤的人。近九个月过去,这场风波依然悬而未决,彤彤心里的伤也许永远无法愈合。这不仅是她一个人的悲剧,也是一个社会在教育治理上的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