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败类,岂能“留口饭吃”
4月16日,据顶端新闻消息,“54岁班主任猥亵15岁女孩”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布: 涉事教师刘某某已被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时,光山县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败类清除,正义不晚。这一迟来的严肃处理,回应了公众的强烈关切,也为这起令人愤慨的事件画上了初步的句号。
2025年11月,河南光山县某中学54岁班主任刘某某以处理同学矛盾为由,将15岁女学生带到宾馆开房,实施猥亵,被当地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然而,光山县教体局仅对刘某某作了降级处分,将其从教学一线调至后勤岗位,等于还给他“留了口饭吃”。这一做法引发了广泛质疑。
教育部早已三令五申,对于猥亵、性骚扰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要求“一经查实,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2021年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强调,教职工实施猥亵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解聘。
然而面对刘某某严重的师德沦丧与违法行为,当地教体主管部门却将“清除出教师队伍”的硬性要求,偷换为“调离教学岗位”的内部消化,这种纵容恶行的袒护,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对师德红线和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更错误地向社会释放了“施害者可以被包容”的危险信号。校园后勤岗不是与世隔绝的孤岛,食堂、宿舍、门卫等环节,与学生日常有频繁的接触,虽然受害女生已转学,但其他学生的安全又如何保障?
所幸,在媒体介入和公众监督下,正义没有缺席。开除、撤证、刑拘,这一系列雷霆手段,是对师德败类应有的处罚,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必要交代。它清晰地表明,任何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试图包庇纵容的行为,都无法逃脱责任的追究。
诚然,每个人都应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面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恶劣行径,我们绝不能轻易地“翻篇”。清除害群之马,严惩师德败类,不是“不给饭吃”“赶尽杀绝”,而是为了守护千万学生的安全,捍卫教育的纯净与尊严。唯有让“零容忍”成为悬在头顶的利剑,才能真正筑牢校园安全的防线。(朱浙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