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征集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
关于征集2026年、2027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33号)等相关规定,现征集2026年、2027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领军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应用基础研究为重点,凝练源头性、前沿性重大科学问题,力争在关键共性技术的理论基础和原理机制上取得突破,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项目探索长周期评价机制,按照“里程碑”式关键节点考核,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结束后3年对产业应用情况进行后评价,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优先支持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
二、研究领域
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焦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重点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17大科技创新行动计划,“811”学科以及“人工智能+科研”等领域征集指南,瞄准我省重点产业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开展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研究,推动实现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三、征集要求
(一)指南规范性要求
1.科学性。要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有前沿性;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省自然基金其他已资助方向的重复。
2.导向性。要充分考虑是否围绕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充分考虑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紧迫需求。项目应重点关注标志性进展与原创贡献,力争在三年内实现重大科学机理的原创性发现,并在六年内有望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具体产业场景,形成技术原型、实现转化或初步产业化。
3.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4),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同时明确标注选择年份。
4.包容性。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要考虑国内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研究基础,并有相关成果,保证有足够的申请队伍,申请过程中应有一定的竞争,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5.安全性。需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审查和监管。
(二)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博士学位,且为推荐单位全职或全时科研人员。
2.应具有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类型项目的经历,并符合有关限项要求。
3.原则上指南建议人为潜在申请人。
(三)推荐单位要求
1.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经注册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2.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注重人才梯度培养,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
3.推荐指南的质量、被采纳指南的申报及立项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推荐指南数量限制的重要依据。
4.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分领域对本单位申报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修改完善并公示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论证专家要求如下:
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②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③每条推荐指南应不少于3名论证专家,至少邀请1名两院院士、或获批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或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④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建议的论证专家。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7:00前登录科技云平台-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重大基础研究指南建议征集(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platform/,系统将于1月12日开放)填报指南建议。
联系电话:0531-51751138,51751109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附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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