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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地点:陕西  发布时间:2017/11/24 20:42:5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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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1984年4月,经纺织工业部批准,西北纺织工学院开设服装设计专业。同年,服装系成立,即西安工程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的前身。1987年服装设计与工程创建国内第一个服装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30年的不懈发展,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现有10个本科专业,17个专业方向,1个一级学科(设计学),6个二级学科。2000年设计艺术学硕士点成功设立。1998年学院被中国服装设计协会评为十大著名学府。服装设计与工程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服装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陕西省名牌专业、陕西省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艺术设计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陕西省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和示范教学单位。2017年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三个本科专业遴选为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在三十余年的办学过程中,学院依托行业发展,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凝练内涵,逐渐形成了“以服装设计为龙头,以艺术设计为主干,艺、工、文多学科协调发展”和“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艺工结合的办学特色”。近年来,针对国家重大需求,学院先后承担并完成了中国飞行员装备服装、中国宇航服、中国警力服等一系列国家级重要服装设计项目。通过不懈建设,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已在全国服装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现有教职工185人。教师146人,行政人员19人,实验人员19人,科研人员1人;教授14人,副教授30人,讲师55人,博士14人,在读博士7人,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30余人。在校本科生4545人,研究生352人。近年来,学院教师的科研成果丰硕,目前已承担包括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在内的各类纵、横向研究课题近200项,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并有50余篇论文收录三大检索。教师撰写专著与教材70余部,其中国家部委规划教材23本,已取得科研成果200余项,科研获奖达100余项。

招聘基本要求

1.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作风正派;其中应聘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的应为中共党员。

2.热爱教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3.在相关学术领域业绩较为突出,能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其中本科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招聘层次

青年拔尖人才

1.应聘条件

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博士后基金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面上项目,且在本学科顶级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学术成果优异。

(2)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期间主持过国家项目。

2.待遇

(1)按学校相关政策提供集资住房一套;

(2)提供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全年薪酬收入不低于14万元;

(4)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至副教授一级岗位或校聘至教授四级岗位;

(5)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解决配偶工作。

副教授岗位

1.应聘条件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博士学位,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8周岁。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职称,学术业绩优秀;

(2)具有博士学位,读博期间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且学术业绩达到《西安工程大学教师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与校内聘任办法(试行)》副教授评审条件要求。

2.待遇

(1)按学校相关政策提供集资住房一套;

(2)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3)全年薪酬收入不低于12万元;

(4)聘用(或校聘)至副教授三级岗位。

讲师岗位

1.应聘条件

在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在相关学术领域业绩较为突出,能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2)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最长发放三年,1500元/月);

(3)全年薪酬收入不低于10万元;

(4)聘用至讲师一级岗位。

人事管理方式

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应聘人员应聘的岗位,双方约定目标任务,签订合同,确定相关待遇。

应聘程序

1. 应聘者向学院(部)联系人提交应聘材料;

2. 学院资格审查,择优筛选简历,确定拟考察人选;

3. 学院试讲考察、面试、审核推荐;

4. 学校职能部门学术业绩审核,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

5. 学校审批、体检、签订协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0209

邮箱:183870663@qq.com